大家车网 1970-01-01 08:00 来源:查查吧学车 作者:
成都机动车驾驶人申请驾驶证的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在3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2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科目三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10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30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40日后预约考试;
四、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60日后预约考试。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20日后预约。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责任编辑: 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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