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资讯 >行业 > 交通运输 > 沈阳教育局:校车有望在市内五区推广

沈阳教育局:校车有望在市内五区推广

大家车网 2011-12-13 07:17 来源:华商晨报综合报道 作者:

沈阳教育局:校车有望在市内五区推广(1)

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明确提出校车实名制管理制度,将保障校车安全上升到法律层面。

目前沈阳市注册校车数量为1650辆,但一些地区校车数量少,单条线路运行时间过长,致使一辆校车每天要往返跑3趟,甚至更多,家离学校远的学生甚至要提前一两个小时离家等车,同样乘坐第一辆校车的同学也要早到学校一两个小时,极大地耽误了学生的时间。

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沈阳市正酝酿通过增加校车数量等方式解决上述校车等时过长、次数过多的问题。“校车问(微博)题”有望列入明年沈阳市政府为市民办实事计划中,来解决学生在上学和放学期间的安全隐患,而且“校车实事计划”范围还可能包括市内五区在内。

专家:要多个相关部门配合起来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晓南表示,校车安全的问题必须让人们都重视起来,这不仅需要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之间的协调,更需要更多相关责任单位的配合。

刘晓南建议,政府机关可以成立一个相对比较独立的部门,来统一管理校车,从出厂、运行、监督到工作人员的培训等,独立负责校车的相关事宜可以更直接、合理、及时地处理问题,避免再次出现“甘肃校车”这类的事件重演。

人大代表:校车应作为社会公益项目

沈阳市人大代表王秀华表示,她先后两次在沈阳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上就统一校车问题提过建议,资金问题可以采取吸纳民营企业、中外合资等多渠道融资办法,作为一个社会公益项目,吸引有爱心的企业参与进来,政府就此可以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倾斜。王秀华同时强调,校车安全最为重要,有关部门必须做好日常监管,政府也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措施。

律师:校车不应认定为公益事业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表示,校车具有选择性,不是每名学生都需要乘坐校车,不能将其认定为是一项社会普遍的公益事业。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 岳巍 李莹莹 崔扶尧 采写

1 2

共 2 条1/2首页上一页1 2 下一页 末页

责任编辑: 陈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