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看车 >新车 > 国内新车 > 贵州省 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细则

贵州省 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细则

大家车网 2012-09-26 17:16 来源:网摘 作者:谢嵩

实 施 细 则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公安厅<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2〕176号)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统一实施范围

    (一)统一免费时间范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高速公路以车辆在出口收费车道刷卡时计算机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全省收费公路2012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为:9月30日00:00开始,10月7日24:00结束。

    (二)统一免费通行车辆范围: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车型及座位数为准)。7座及以下小型客货两用车(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车型及座位数为依据),不在免费通行车辆范围之内。

    (三)统一收费管理模式:公路收费站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仍然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一车一杆”的收费管理模式。对于使用ETC方式通行的符合免费通行条件的小型客车,确保进入收费通道时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四)统一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全省范围内所有高速公路(含机场收费高速公路)、一级收费公路、二级收费公路。

    二、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收费站管理

    1、标志牌管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临时交通诱导标志牌制式及信息提示服务规范用语的函》(交公便字〔2012〕247号)的要求,在城市周边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以及匝道收费站的入口处,设置重大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提示标志牌。其它只有两条收费通道的小型收费站入口,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客车通道和货车通道。在收费广场前的适当位置设置车辆分流标志牌,指引车辆分车道、分车型进入收费站;在收费站收费车道的岛头设置移动式道口识别标志牌。

    2、收费通道管理。

    (1)各收费站遇车流量骤增时必须增派收费人员,开通所有的收费道口,全力保障车辆便捷通行。必要时及时调整上、下行方向的收费车道,增加流量较大方向收费道口数量,最大限度满足车辆通行需求。

    (2)对交通流量较大且有条件的收费站,尽可能统一在收费广场的左侧设置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实现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通行,避免站前混行拥堵。特别是对于货车等其他需要交费通行的车辆,应保证有足够的收费道口,以保障其快速、优先通过收费站。

    (3)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便携式收费设备,并配发至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各收费站要根据过往车辆的数量和拥堵程度,及时启用“复式收费”,提高发(收)卡的效率,提高车辆通过收费车道的效率。

    (4)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联网收费管理中心要在节假日前调整完善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确保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快速通行。ETC车道使用率较低的收费站,要在ETC车道增加工作人员,采取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在确保ETC车辆不停车通行的同时,引导部分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快速通过,提高ETC车道的使用效率。

    (5)符合免费通行范围条件的小型客车在出站时不能提供通行卡或者损坏通行卡的,仍可以免费通行,但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通行卡工本费标准予以赔偿。

    (二)加强交通秩序及服务区管理

    1、加强收费站广场秩序管理。

    (1)收费经营管理单位对于进入收费广场的车辆要进行交通疏导,引导小型客车及其他免费车辆提前靠高速公路左侧车道行驶,引导货车及其他交费车辆提前靠公路右侧车道行驶,避免交费车辆和免费车辆在收费站广场混行并频繁更换行驶车道。

    (2)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避免车辆在排队进入收费站前加塞、随意变更车道,并督促车辆通过收费站后快速驶离收费广场,禁止车辆在收费广场附近停车、等靠。

    (3)在节假日期间车流量高峰时段,收费公路管理机构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增派人员协助收费站共同维护好收费广场秩序,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2、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高速公路交通行车秩序维护和安全监管,规范车辆驾驶行为,督促、告知货车应靠右侧车道行驶,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严厉整治违规占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违规停车、违规超车、违法超载等行为,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3、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

    (1)高速公路主管部门、经营管理单位要在节假日期间增派专人监督检查高速公路服务区日常经营管理秩序,维持服务区的正常经营管理。

    (2)高速公路主管部门、经营管理单位要切实保障公路服务区及其设施干净卫生、安全有序、服务温馨、方便实用。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部位如餐饮食品、卫生场所、加油站点等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功能完好、油料供应充足、应急措施有力、环境整洁有序,

    (3)配合地方公安、工商、价格、卫生、消防等部门在节假日前夕对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避免出现治安、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及价格投诉事件。

    (三)加强公路养护管理

    1、强化公路养护管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公路病害,确保公路处于良好技术水平。同时合理安排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可能保证养护施工在节假日前完成。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原则上暂停所有影响公路正常通行能力的养护施工作业。情况特殊确需进行养护工程施工作业的,应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同意,并提前向社会发布相关施工信息,告知绕行路线后方可作业。同时,必须做好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交通疏导工作。

    2、公路管理机构要在节假日前加大路政巡查力度,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针对不同情况处理公路养护施工工作,养护施工工作能在节假日前完成的必须完成,不能完成的必须在节假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场,不能清场的必须安排专人执勤值守。

    3、公路管理机构要依法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4、节假日前,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要对收费公路路面、安全防护栏及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的监控、照明、排水、通风、报警、消防、救援等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保证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设施损毁的,及时修复。

    (四)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与收费公路沿线人民政府、公安、医院、景区等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联合办公模式,建立部门间联动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要协调公安部门在容易出现交通拥堵的城市周边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以及景区附近的收费站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管控力度。一旦出现严重拥堵事件,及时发布信息并提前实施车辆分流。要加强与景区管理部门的信息互通,在通往景区的公路沿线,及时发布景区旅客以及道路拥挤有关信息,提前引导游客调整行程,避免加剧景区拥堵。

    2、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完善收费公路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于收费站出现的各类收费纠纷事件,应快速妥善处理。对于收费站、服务区以及公路沿线出现车辆聚众强行闯卡、恶意滞留的,要及时报告,并尽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于因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和缓解收费道口拥堵,确需快速疏导、分流车辆的,要快速反应,临时免费放行其他需要交费通行的车辆,确保车辆有序通行。

    3、加强应急演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在重大节假日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查找问题,增强应急措施针对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收费公路主管部门、经营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收费站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路网安全有序运行。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收费公路主管部门、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应急值班安排,确保做到领导带班、全员轮班、应急顶班。重大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原则上取消休假,全部定点安排到重点路段和收费站,协助收费站疏导交通、维护秩序以及处置突发事件。

    (五)强化清障救援工作

    1、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路政巡查,投入现有清障救援机械设备,并协调社会救援力量。重大节假日前夕,清障救援机械设备尽可能提前进入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临时救援点,一旦需要清障救援,确保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快速开展清障救援工作,减少障碍物、事故车辆对公路通行的影响。

    2、在处置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因疏导交通确需临时开启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或者在防护栏的适当位置开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者意见后决定,高速公路经营者负责实施并按照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六)加强交通信息提示及交通服务咨询信息管理

    1、收费公路主管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要通过网站、广播、电视、交通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相关信息,引导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时调整出行路线,避免在公路上出现集中拥堵等现象。

      2、收费公路主管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公路沿线的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的有关政策措施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咨询电话“12122”管理工作,确保24小时畅通,并落实专人值班,及时受理、转接咨询、投诉等工作。

    3、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流量观测工作。收费公路主管部门、经营管理单位和收费站,应加强公路阻断信息、拥堵信息等信息采集与报送工作,及时统计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交通流量(含流量、车型、时间、收费额、免费额等)有关信息。省联网收费管理中心要做好节假日期间每天免费通行的小客车数量及其免费金额等数据的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交通运输厅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领导小组。厅长任组长,其余厅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处、基建处、安全处、监察室、应急办、维稳办、公路局、道路运输局、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重大节假日小型私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政策研究和总结评估工作。深入研究分析、科学评估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实施效果及影响,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与收费公路经营者的沟通,争取其理解与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重大节假日结束后,尽快统计各类报表,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注重通过比较,发现新情况、查找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完善新举措,为下一个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同时,要加快研究完善收费公路管理、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制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在宣传形式上,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交通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宣传,通过散发宣传提纲、张贴宣传标语、书写板报墙报进行宣传,形成 “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形、网络有名”的强大宣传攻势,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全面了解该政策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宣传内容上,除了重点宣传免费通行政策外,还要就收费公路主管部门及经营管理单位的工作措施、需要提醒司乘人员注意事项以及免费通行成果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了解交通运输系统实实在在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果,从而提升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满意度,为公路交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 陈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