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实施,涉及驾驶证记分规则、留抵退税、最低工资标准等,来看看哪些与你息息相关。
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实施
4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对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将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范围扩大到全部制造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并在今年年底前一次性退还这些行业的存量留抵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提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4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四川、湖南、重庆、福建最低工资标准将自4月1日起上调。调整后,四川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依次为2100元/月、1970元/月、1870元/月;湖南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依次为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福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依次为2030元/月、1960元/月、1810元/月、1660元/月;重庆分为两档,分别为2100元/月、2000元/月。
重罚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
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新规对现行记分项目进行了增减,对部分项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还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根据办法,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最高将被罚10万元。
综保区新增跨境电商等业务
海关总署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优化拓展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生产经营业务范围,支持融资租赁、跨境电商、期货保税交割等新业态、新模式入区发展。增加选择性征收关税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等规定。
空运企业违规培训将受罚
交通运输部修改后的《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运行保障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由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