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获悉,为加快打造城市消费新中心,成都高新区近日发布《关于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商贸服务业提质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推出支持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适配需求释放消费潜力、完善商业服务布局、提升保障服务等4个方面共计12条措施。
针对新冠疫情以来商贸服务业受到较大冲击,政策明确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稳定发展,对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增长超过5%,不裁员、少裁员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与梯度奖励。其中,零售企业销售额每增长5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批发企业销售额每增长2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住宿、餐饮企业销售额每增长2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达200万元。
政策明确支持“首店”经济聚集发展。对落户成都高新区并注册成立法人企业的品牌首店,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招引品牌“首店”入驻的商业载体运营管理企业,按每1个品牌“首店”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零售、餐饮品牌在成都高新区新成立履行区域总部功能的独立法人企业,政策明确将按梯度给予分期奖励,单个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申报1次,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
为鼓励汽车消费潜力释放,成都高新区一举推出了3项举措:支持区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创新消费模式,打造文商旅融合的汽车消费场景;支持区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进入城市商圈以及特色商业街区布点,扩大品牌辐射范围。同时,鼓励汽车零售企业通过定制配置升级、维修保养、购电充电等服务礼包做优服务、扩大销量,将按梯度给予企业扩大销量补贴,最高达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