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筑强省”建设的部署要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000万资金奖补等你拿
《通知》支持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0亿元、8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补;省财政对三州地区按照实际奖补额的45%,其余18个市按照实际奖补额的35%,从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中安排资金予以补助。
“四川在建筑业具有规模优势,如四川路桥、四川成渝、华西集团等建筑企业,在全国建筑业排名靠前。”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四川省“建筑强省”战略的落地实施,这样的头部企业将获益。
《通知》同时要求,实施“建筑强企”培育行动,将在科技创新、市场竞争能力提升等方面予以支持,增强骨干企业承揽铁路、隧道、城市轨道、机场港口等工程项目能力。
及时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推行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以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企业自建工程作为增信措施申请银行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利率优惠等方面对有市场、有信用的建筑业企业予以支持。
《通知》同时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拓展融资渠道。据悉,四川路桥通过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实现融资人民币9亿元。
为尽早释放政策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允许企业提前至10月申报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政策,受到纳税人的普遍好评,帮助企业尽早获得减税获利。在总结去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阶段性的优惠政策制度化,每年企业均可以按照以上政策执行。
“这既有利于我国当前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稳经济,又与我国鼓励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相适应。”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盛毅表示。
保证保险替代各类保证金
《通知》要求加强与重点省(市、区)交流和战略合作,专题举办宣传推介和交流活动,推动四川建筑业企业“走出去”。鼓励各地对年度省外境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境外营业收入外汇以等值人民币计算)的出川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通知》鼓励省内骨干企业与入川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参与城市轨道、地下综合管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通知》要求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限额和退还规定,全面推行工担保制度,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建设单位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竣工结算依据,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不退还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