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获悉,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上海开展信托财产查询试点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标志着酝酿多年的信托财产查询试点工作在上海率先落地,将自10月1日起提供服务。
根据《意见》,试点金融机构在发生不动产、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接受不动产抵押、未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时,应当查询相关财产是否已为信托财产,并在查询前获得财产所有人授权同意,且严格管理和运用查询结果。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维护资产交易安全,保护交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上海营商环境,不断丰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制度与功能建设的内涵。
需要提及的是,信托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公司登记信息之间并不会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根据要求,信托登记信息所登记的是已设立信托的财产信息;而不动产登记机关、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信息并不能反映相关财产是否为信托财产。
另外,《意见》明确,作为信托业基础服务设施机构,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信登”)承担为上述两局发证登记的在沪金融机构提供信托财产查询服务的职责。
记者从中国信登处了解到,中国信登从2017年9月起开始全面提供信托登记服务,并自2020年10月起,开展全国信托公司未上市公司股权和不动产两类全量信托财产登记信息的采集工作,由此已具备了为注册地参与试点金融机构进行信托财产查询的数据基础。
而为顺利保障此次信托财产查询试点任务的开展,中国信登做了多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和对试点机构实地调研,谨慎确定查询实施方案;二是完成配套信息系统开发、查询方式的明确,以确保查询服务各项功能按期提供、持续服务。
目前,中国信登信托财产查询服务功能已部署上线,各家参与试点的金融机构从10月1日起,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信登“投资者综合服务平台”,在获得信托财产所有人授权同意的前提下免费查询信托财产,并严格管理使用相关信息。
中国信登相关负责人还提醒,为防止恶意查询并保护查询信息的安全,建议查询机构切实加强有关信托财产查询工作的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并将以下内容纳入制度管控:一是明确查询信托财产是基于真实业务需求;二是在查询前须获得财产所有人的授权同意;三是严格限定信托财产查询结果的知悉人员范围;四是强化对违反规定泄露信托财产查询结果或将信托财产查询结果用于不正当目的有关人员的问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