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个别酒店存在的“天价房”等问题时有发生,给酒店行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行业价格诚信自律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上海市文化旅游局的指导下,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制定出台《上海市酒店价格诚信自律公约》,从商品服务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抵制防范、客房销售渠道管理、价格异常波动预警、价格争议解决机制等多个方面,对酒店企业、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等不同经营主体提出行业自律要求,帮助酒店等旅游企业规范价格行为,更好的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对酒店客房除酒店企业自身销售外,往往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等渠道进行销售,因涉及不同的经营主体,价格容易出现差异,有时个别经营者为了追求暴利,过度加价,导致“天价房”问题的产生,给旅游消费者带来不好的体验。除此以外,酒店市场也存在个别酒店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大幅度提高客房尾单销售价格从而引发“天价房”问题。当旅游消费者发现酒店价格存在问题时,可能会遭遇一些不诚信的酒店企业、在线旅游平台等经营主体相互“踢皮球”,给旅游消费者投诉维权带来困难。
对此,在上海市文化旅游局的指导下,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对症下药,此次制定的公约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上述问题寻求解决方案。一是对不同经营主体提出自律要求。公约要求酒店企业严格履行明码标价,坚决抵制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旅游消费者行为,加强各类客房销售渠道价格管理,妥善处理客房尾单销售价格;要求在线旅游平台向旅游消费者逐步推广使用平台自营及酒店官方预订渠道。二对价格异常波动提出具体措施。公约要求在线旅游平台健全完善酒店客房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及时提醒相关经营者为旅游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客房,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同时要求酒店企业要密切关注不同客房销售渠道价格波动,如发现市场价格异常,可以及时向相关经营主体及有关部门反映。三是对价格争议处置提出指导意见。公约要求对消费者提出的酒店价格问题投诉,酒店企业、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等经营主体做到迅速响应、及时处置,不推诿扯皮、不拖沓敷衍,并鼓励在线旅游平台逐步试点完善先行赔付制度,从机制上彻底杜绝“踢皮球”问题。
附:上海市酒店价格诚信自律公约
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酒店价格秩序,保障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酒店企业应认真执行《价格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守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酒店企业严格履行明码标价,价格标示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明确所标示的价格对应的商品与服务,不设置隐形消费。
第四条 酒店企业价格宣传真实、准确、无歧义,使用的语言、文字、图片等宣传内容与实际相符,坚决抵制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旅游消费者行为。
第五条 酒店企业要加强自有渠道、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等各类客房销售渠道价格管理,规范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杜绝“天价房”事件发生。
第六条 在线旅游平台向旅游消费者逐步推广使用平台自营及酒店官方预订渠道,并健全完善酒店客房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及时提醒相关经营者为旅游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客房,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
第七条 酒店企业要密切关注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等客房销售渠道价格波动,如发现市场价格异常,可以及时向相关经营主体及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并妥善处理客房尾单销售价格,避免消费争议。
第八条 酒店企业、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等经营主体应健全旅游消费者争议解决机制,对消费者提出的酒店价格问题投诉,做到迅速响应、及时处置,不推诿扯皮、不拖沓敷衍,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线旅游平台逐步试点完善先行赔付制度,积极协助旅游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第九条 酒店企业、在线旅游平台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公开《上海市酒店价格诚信自律公约》,认真履行本公约规定,自愿承担违规责任和相应法律后果。
第十条 本公约由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