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一次性向17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发放了103亿美元额度。这是自QDII制度开始以来,单次批准额度最多的一次。
QDII制度实施以来,在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以及培育国内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QDII制度也较好地防范了境内主体境外投资的风险,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相对平稳有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QDII项下跨境资金有序流出,各机构特别是基金公司公募产品陆续推出,较好满足了境内居民不断增长的对外投资需求。
如今,我国的QDII额度发放已经实现常态化、规则化。自2020年9月至此次发放,已经累计发放了7轮QDII额度。外汇局累计批准173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473.19亿美元。
“加快QDII额度发放,有助于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也有利于疏导境内主体多样化境外资产配置需求,为境内金融机构提升境外投资能力提供机会。”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说。
管涛认为,这体现了相关部门围绕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的目标,采取增加汇率弹性、有序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外汇政策组合拳思路。
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先后出台政策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市场各方认为,坚持常态化、规则化发放QDII额度,能为境内金融机构提升境外投资能力提供机会,促进跨境资产管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管涛预计,接下来围绕资本项目和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尤其是股票、债券、外汇市场开放等,落实跨境资本流动均衡管理,央行、外汇局仍会有一系列新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