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发布《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监管指引》(下称《指引》),自6月1日起实施。今年以来,证监会强化对突击入股、利益输送、“影子股东”、违规代持等行为的监管,多家存在突击入股情况的拟IPO企业目前均处于“中止”状态。主动撤单企业也有所增加。据IPO咨询机构大象研究院数据,截至5月中旬,2021年以来A股IPO终止企业共计116家,107家主动撤回。
不当入股的五种情形
(一)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
(二)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
(三)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入股禁止期指副处级〈中层〉及以上离职人员离职后三年内、其他离职人员离职后二年内)。
(四)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
(五)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
专项说明要求
(一)是否存在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二)如果存在离职人员入股但不属于不当入股情形的,应当说明离职人员基本信息、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入股资金来源等;离职人员关于不存在不当入股情形的承诺。
(三)如果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的,应当予以清理,并说明离职人员基本信息、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清理过程、是否存在相关利益安排等。
多家IPO项目“隐现”
证监系统离职人员
2021年4月,据某媒体报道,原浙江证监局局长王宝桐突击入股康华生物,获巨额浮盈。
2011年12月,王宝桐卸任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局长职位,后担任广厦集团总裁。6年后,他入股康华生物,为康华生物第七大股东。
2020年6月,康华生物登陆创业板,发行价70.37元,上市连收20个涨停板,上市后的34个交易日里,累计上涨950%,股价最高996元,被称为2020年A股最大“肉签”。截至2021年6月1日,康华生物报327元,复权价为492元。以复权价492元计算,王宝桐突击入股浮盈约3亿元。
王宝桐入股康华生物事件之后,一系列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突击入股IPO企业的情况不断被曝光。而最惹人注目的是,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明泰控股)股东名单中,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多达3人。
资料显示,2019年6月,明泰控股开启IPO之旅。2019年9月16日,明泰控股通过引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金。同日成立的平阳朴明、温州瓯瑞、宁波通信泰、宁波通元优博等6家公司以10元/股的增资价格,跻身明泰控股新股东名单。在上述6家机构中,至少有4家都有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的身影。
天眼查显示,平阳朴明的股东中,倪一帆持股19.84%。倪一帆于2007年-2015年历任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温州瓯瑞实际控制人为薛青锋,曾在2009年-2012年就职浙江证监局上市处。2012年下海后,他成为*ST德奥的实际控制人,并参与了万福生科(现已更名佳沃股份)等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
薛青锋还是已上市公司豪悦护理股东。截至6月1日,豪悦护理报86.98元,按收盘价计算,薛青锋及温州瓯泰浮盈约5.69亿元,投资回报已超10倍。
宁波通信泰、宁波通元优博这两家公司背后实际控制人均为宋新潮。宋新潮此前曾担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0年5月-2012年5月,宋新潮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二、第十三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
宋新潮不仅参与了明泰股份,还通过浙江通元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参与到其他拟IPO公司中。明泰控股于2021年1月过会,但目前尚未发行上市。
据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在28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指引》明确了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的各项要求,防止违规“造富”;明确了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公开发行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监管要求;明确靶向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剑指“突击入股拟上市企业”
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拟上市企业股东监管,不断完善股东监管制度机制,着力防范违法违规“造富”。
今年2月,证监会发布实施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指引,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加强股东穿透核查披露,强化临近上市入股行为监管,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该指引加强了拟上市企业的股东监管,剑指股权代持、多层嵌套、“影子股东”、突击入股等行为;对于突击入股,要求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入股的新股东锁定股份36个月,并要求中介机构全面披露和核查新股东相关情况。
4月19日,证监会在官网发布加强系统离职人员投资拟上市公司监管公告。公告提到:全面排查在审企业,对存在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情形的,加强核查披露,从严审核把关。
在加强廉政监督管理、完善独立复核制度的同时,证监会5月28日专门制定发布《指引》。《指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不当入股情形,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利用原职务影响,存在利益输送、不适格股东入股、违规资金入股的属于不当入股;二是强化中介核查责任,是否存在离职人员入股情形,属于不当入股情形的应予以清理,进行专项说明;三是强化审核监督,建立独立复核制度,发现违法违纪,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