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不和离异后,在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支付问题上产生纠纷,如何保障孩子的权益?5月7日,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会同该区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签订《关于设立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四方委托徐汇公证处,根据法院案件生效法律文书,将应付的抚养费提存至公证处指定账户,由公证处按期发放抚养费,并由徐汇区检察院对相应的提存账户予以监管。
2018年,陈某与卢某感情不和,协议分手,卢某却始终未支付女儿的抚养费,陈某遂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卢某于2021年3月3日前一次性支付2021年至2027年期间孩子抚养费70万元,并自2028年起至2037年,每年支付孩子抚养费10万元。然而,对于此协议如何执行,双方产生了不同的担忧。陈某担心卢某到时不能按期足额给付“2028年至2037年期间之抚养费”,所以希望卢某能够一次性支付10年抚养费,卢某则担心一次性支付10年抚养费不能专款专用。为此,陈某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请求帮助。
据徐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邱燕介绍,近年来,因家属互不信任、判决执行难度较大,而且抚养费发放频次高、周期长、资金缺乏有效监管、启动司法保护手续复杂,常常产生抚养费纠纷,损害未成年人权益。陈某与卢某对抚养费执行的担忧也在诸多父母中普遍存在。
徐汇区检察院收到陈某请求后,积极与该区法院、徐汇公证处取得联系,经多方沟通,陈某与卢某双方同意采用提存公证的方式,将应付的抚养费提存至公证处指定账户,由公证处按期发放抚养费,并由徐汇区检察院对相应的提存账户予以监管。
据悉,该实施方案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键词: 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