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下,北京共有产权房政策有所调整。2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对外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修订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发布的修订稿提出“中心城区按照建筑层数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具体来看,将原“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修改为“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对于除城六区以外的其他区,仍保持最大套型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但取消了原“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可按市场调查合理确定大套型的比例。
“此前调研中我们发现,购房人最关注的是居室数量,三居室是主力需求户型,所以本次套型面积上限标准修订是以三居室为设计原型,在原来基础上作出一定程度的提升。” 就此次发布的修订稿,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北京市保障房政策咨询组专家钱嘉宏如是分析道。
钱嘉宏指出,根据防火、疏散等居住安全性方面的要求,不同层数的住宅楼其楼层公摊面积不同。一般来说,十九层及以上的住宅楼受防火、排烟、楼梯形式、疏散口数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楼层公摊面积要大一些。“这次修订中,考虑到不同组合情况楼层公摊等因素,最终确定了差别化制定面积标准的方式。”
在中指研究院北京分院研究副总监李益峰看来,这种“层数+套型建筑面积”双重控制的设计标准,有利于不同楼栋户型品质的改善和提升,将进一步提高共有产权房的舒适度、宜居性;同时,也有利于满足不同家庭结构、不同生活阶段的多样化需求,将进一步扩大置业者群体范围。
此外,为了发挥竖向空间功能布置的灵活性,将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的层高也调整为2.9米。
共有产权房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也在修订稿中给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修订稿明确,图书馆、健身馆作为标准配置,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条件,宜设置在地上;图书馆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处,室内健身馆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处,室外集中健身场可结合公共活动场地设置,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鼓励因地制宜设置丰富居民公共交流的空间,可以设置咖啡馆、茶馆,也可以设置廊亭、休息座椅等交流场所。
同时,对于活动、休憩等室外设施,修订稿要求应满足老年人安全使用需要,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分类垃圾收集点和快件箱的设置等内容也提出具体要求,比如:结合总图布局及公共空间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和快件箱。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智慧社区的不断发展,本次修订稿与时俱进地提出倡导构建高带宽、广覆盖的网络体系,提升5G网络覆盖水平,积极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社区的应用场景,同时提出鼓励在地下仓储设置智能化小型公用仓库。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9月发布《导则》以来,截至目前,本市已有37个项目、约4.3万套共有产权房按照《导则》设计建设并陆续交用。
据悉,早在2020年上半年,市住建委便已着手研究修订《导则》,对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家庭发放问卷近千份,从规划设计方案及住区宜居性等方面作出评估,结合新发布施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住房品质相关要求,提出修订意见。目前,修订内容已完成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科研院所、业内专家等多方意见征求工作,现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词: 北京共有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