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工薪族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不再陌生,因为不少人都能拿到一笔退税,也有少数人需要补税,那么全国情况究竟如何?
近日,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发布《中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国际比较研究》(下称《研究》)一文,首次揭开了这一答案,并与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或地区个税汇算情况做了比较。
2019年中国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纳税。由于每个月预缴个税与最终全年汇算后实际缴纳个税可能有差异,就存在退税或补税情形,这在其他国家也是一样。
根据《研究》,中国2019年和2020年两年平均的人均退税额为581.61元。所谓人均退税额,是指实际退税金额/实际退税人数。这远低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人均退税额。
比如,美国近六年人均退税额折合成人民币约为2万元,日本2015年至2018年平均人均退税额约5365元,加拿大2019年这一数字为9873元。
个税汇算退税额越小,意味着政府对纳税人占用资金越少,这有助于降低纳税人个税负担。
中国个税汇算退税率也远低于美日等发达国家。
《研究》一文数据显示,中国2019年和2020年平均退税率是48.65%。退税率是指申报退税人数占参加汇算申报总人数的比重。这意味着中国参加汇算申报人数中,约一半人需要退税。这一比重低于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日本。
而在补税方面,中国的补税率名义上虽然略超过10%,(2020年为12.71%),但是由于一些豁免补税政策设计,实际补税率仅为3.3%。剩下申报人实际上既不用退税,也无需补税,不补不退率实际上超过40%。
总的来看,中国个税汇算人群中,实际上四成以上人预缴个税和实际全年汇算个税一致,无需补税或退税。约一半人需要退税。从平均退税额来看,占用纳税人资金额小。仅有极少数人需要补税。
这与中国个税汇算税制设计有关。中国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这一制度设计的好处之一,是大部分仅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预缴税款与全年应纳税款一致,有效避免了“先多预缴、再多退税”的麻烦,尽可能使大多数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环节就精准预缴税款、提前享受改革红利。
另外还有较好的豁免制度设计,比如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以豁免补税。
《研究》称,从税制设计角度看,一些国家为了提高税法遵从度,使退税成为年度汇算的主流结算方式,这样固然是一种有效的措施,但如果制度设计不合理、不精准,也可能造成退税额过高的情况,大量占用纳税人资金,可能会给纳税人带来“税负过重”的不良体验感。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设计制度时充分推演、分析,将退税额、退税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有助于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根据《研究》,由于个税APP被广泛应用,近两年中国的电子申报率均在95%以上,在国际上处于较高水平,高于美国等。中国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在国际上处于较高水平,超过95%让纳税人汇算申报更简单。而相应的退税时间一般在3-14天,平均为11.84天,快于上述国家平均水平。
在进一步完善中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制度方面,《研究》提出一些建议。比如)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和申报管理。
《研究》称,在税制方面,中国个税税率表在应纳税所得额30万以上的档位级距设计较小,级差较窄,最高档位即应纳税所得额96万以上对应的名义税负率45%偏高。
《研究》建议适当调高最高档位的下限值,适时调低最高名义税率,拉大应纳税所得额30万至最高档位之间的级距,扩大同一级距的最高值和最低值之间的级差,从而实现降低最高名义税率的同时均衡高收入者群体之间的实际税负,改进纵向公平状况。
根据2019、2020年度汇算数据显示,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以上的占2019年度汇算总申报人数的1.05%,占2020年度汇算总申报人数的1.10%。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个人所得税 一半人可退税 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