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深圳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免申请,大型企业可获失业保险费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可获60%返还。返还条件根据参保企业在职员工数量,仅对裁员率有一定要求。
返还条件要求,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按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执行),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执行。
深圳市将采取免申请、数据比对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发放2021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1年9月30日、12月31日,深圳市社保局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采取免申请受理,按规定核查后在社保局门户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即可获得稳岗返还相应资金。
此外,劳务派遣公司以及其他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材料的参保单位,免申请通过后,需向深圳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稳岗返还协议或者其他补充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核查公示。
按政策规定,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参保单位可通过深圳信用网关注是否存在失信、被列入黑名单等问题,如对信用异常有异议的,请尽早联系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以免影响后期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