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费用反超研发费用
2017年,惠泰医疗研发费用远超销售费用,但2018年开始,销售费用反超研发费用。
2017年-2019年,惠泰医疗研发费用分别为4998.46万元、5337.79万元、7042.27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2.63%、22.08%、17.43%。同行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0.85%、11.78%、13.26%。
同期,销售费用分别为2534.12万元、7049.35万元、8897.02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6.54%、29.16%、22.02%。同行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16.79%、19.62%、19.24%。
惠泰医疗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远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注重对研发的持续投入,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储备,是公司产品陆续上市的源泉。目前,公司已建立了一支133人的研发队伍,主要团队成员拥有丰富国内外研发经验。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不断推进新产品的研发,持续保持公司竞争优势。
2018年,发行人因股份支付导致销售费用大幅增高,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2017年度、2018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相对稳定,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出现增长,主要原因系当年商务服务费支出大幅增加。2017、2018年发行人主要以经销模式为主,陕西、安徽地区虽然已开始执行“两票制”政策,但由于发行人产品在陕西、安徽等地市场份额较小,商务服务费支出较少。2019年度福建地区开始执行“两票制”政策,在福建地区的销售模式由经销模式为主转变为配送和直销模式为主,发行人在福建地区业务广泛,因此需要支出较多的商务服务费来支持销售活动。
去年存货1.4亿应收账款4700万
2017年-2019年,惠泰医疗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382.84万元、8037.09万元和1.4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34%、24.67%、25.46%;应收账款分别为2998.65万元、2540.88万元和4706.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86%、7.80%、8.39%。
同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68、8.73和11.15,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4.91、5.92、6.91;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5、1.22和1.06,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10、2.00、1.97。
惠泰医疗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与心脉医疗比较接近,主要原因系公司结算方式多采取“先款后货”的模式,对客户信用期及回款的管理严格。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因为:(1)乐普医疗因业务涵盖药品、器械等多个领域,药品全国大多数地区已实施“两票制”政策,因此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大,周转率相对较低。(2)赛诺医疗因直销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因此应收账款货款周期较长,金额较大,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赛诺医疗、心脉医疗更为接近,主要是由于产品的种类相似度更高。但是,由于所生产的心血管产品具体用途有所差异,因此,各家公司的产品管线、原材料备货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低于乐普医疗和康德莱医械。康德莱医械主要产品为血管介入支援类器械,与公司产品存在一定差异,原材料供货来源更加多元化,备货成本较低,因此存货周转率较高。乐普医疗作为国内心血管领域的综合性公司,其产品涵盖了医疗器械、药品、医疗服务及新型医疗业态,产品结构丰富,产品销售较好,因此存货周转率较高。
收购子公司后与其原销售人员新公司交易
惠泰医疗在收购一家公司后,又与分流出来的销售人员成立的新公司继续交易。
据惠泰医疗招股书,2014年,为拓宽公司在电生理设备的产品布局,发行人收购上海宏桐51%的股权,同时,要求上海宏桐逐步剥离其原有的医疗器械代理业务(含上海宏桐原代理惠泰医疗产品的业务),并对部分销售人员进行了分流。
上述分流的业务人员成立了上海载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载逸”)承接上海宏桐原有的代理业务。
鉴于医疗器械的销售具有特殊性,为保持对所覆盖终端医院业务的有序过渡,经惠泰医疗同意,上海载逸委托上海宏桐进行配送。前述被剥离的业务实际的进院销售、市场维护等相关工作由上海载逸承担,上海宏桐仅负责配送工作。鉴于上述因素,发行人从集团层面上,与上海载逸既存在销售又存在采购的业务。
2017年-2019年,发行人向上海载逸的销售额分别为539.65万元、593.39万元、493.6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3.63%、2.48%、1.23%;因配送业务而产生的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0.66万元、13.66万元、10.60万元,占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28%、4.64%、3.45%。
与副总持股企业关联采购
深圳市中知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由惠泰医疗董事、副总经理徐轶青持有其20%股权,其兄弟徐轶英持有6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惠泰医疗股东益一新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
惠泰医疗全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曾与深圳市中知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签署《鞘组装自动装配线设备采购合同》,约定湖南埃普特向深圳市中知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采购1套鞘组装自动装配线,总价148.59万元(含税17%),上述装配线于2017年安装完毕并付款。
2017年5月2日,发行人与深圳市中知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签署《订购合同》,向深圳市中知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采购3套接头模具,总价108.05万元(含税17%)。
上述关联采购金额合计219.35万元(不含税),占2017年营业成本比重为4.59%。
3年19次监管检查不合格
在报告期内,相关监管部门合计27次检查惠泰医疗,其中19次检查出多项不合格或缺陷、隐患、限期整改。
生产体系和产品质量方面。2017年10月13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惠泰医疗检查,发现15项不符合项。
2018年10月1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惠泰医疗检查,发现9项不合格项。
2019年10月17日,深圳市南山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惠泰医疗进行检查,发现7项不合格项。
2017年2月16日,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宏桐(惠泰医疗控股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3项不合格项。
2018年1月22日,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宏桐进行检查,发现1项不合格项。
2019月10月22日,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宏桐检查,发现7项不合格项。
2017年3月31日,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湖南埃普特(惠泰医疗全资子公司)检查,发现5项一般缺陷项。
2017年6月21日,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湖南埃普特检查,发现7项一般缺陷项。
2017年8月25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湖南埃普特检查,发现5项一般缺陷项。
2017年10月31日,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湖南埃普特检查,发现6项一般缺陷项。
2018年7月25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湖南埃普特检查,发现4项一般缺陷项。
2019年3月29日,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湖南埃普特检查,发现3项一般缺陷项。
2019年11月6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湖南埃普特检查,发现6项一般缺陷项。
安全生产方面,2017年8月21日,湖南湘乡市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湖南埃普特检查,发现16项一般隐患项、2项重大隐患项。
2018年湘潭市安委会督查组/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复查对湖南埃普特检查,发现2项一般隐患项。
2018年12月19日,湘乡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对湖南埃普特检查,发现1项不合格项。
2019年5月7日,湘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湖南埃普特检查,发现4项一般隐患项。
2019年12月5日,湘乡市应急管理局对湖南埃普特检查,发现2项不合格项。
环境保护方面,2018年8月27日,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要求湖南埃普特限期整改。
惠泰医疗招股书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检查并整改的情形,该等检查整改事项涉及生产体系、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不涉及具体业务、产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整改结果均已得到检查人员的认可。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主管部门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检查过程中的相关整改事项未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惠泰医疗回复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称,上述核查均为监管机构日常监督内容,为一般缺陷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