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奥盖克(430395)公告披露称,公司于8月12日收到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的行政处罚书(平环罚字[2020]604号),对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处以60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已接受行政处罚书,并将缴纳罚款。
遭60万行政处罚
近日,奥盖克(430395)公告披露称,公司于8月12日收到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的行政处罚书(平环罚字[2020]604号)。
公告显示,奥盖克公司的违法事实为在生产过程中硫酸镁车间的水膜除尘装置循环泵已拆除,未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不具备监测条件,未取得监测数据,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编号30,违法程度属于一般。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对奥盖克处以罚款人民币6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距离奥盖克撤销风险警示,由“ST奥盖克”恢复为“奥盖克”仅过去不到三个月。此前该公司连年亏损,由于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变更为“ST奥盖克”。
公开资料显示,奥盖克主要从事业务为染料中间体及镁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2014年在新三板挂牌转让。
上市后该公司可谓是“劣迹斑斑”。4年信披违规6次、原实控人违规代持遭通报批评、多项诉讼缠身、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管理存在严重缺失、被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等,在过去的一年,将该公司经营拖入“迷雾之中”。
违规成“惯例”
今年三月份,安信证券发布关于ST奥盖克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ST奥盖克及时任董事长唐玉迁、时任董事会秘书窄桂健,于3月27日收到全国股转系统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针对公司、唐玉迁以及窄桂健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事项,全国股转系统对上述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所涉及的诉讼、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资产查封等事项,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同一时间,奥盖克还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口头警示。相关违规事实显示,2019年1月11日,ST奥盖克子公司无棣奥盖克化工有限公司,因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无棣县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7月18日,公司因合同纠纷,被无棣县法院查封名下一宗土地使用权及一处房产。2019年10月9日,公司因向雨水管道排放污水,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2019年12月1日,公司共计1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资产查封、行政处罚、银行账户被冻结等事项,后于2019年12月27日补充披露上述事项。
此外,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奥盖克及子公司涉及多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62.13万元。2019年12月27日,因公司及子公司无棣奥盖克化工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收到平阴县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诉讼金额合计288万元。上述诉讼事项金额合计350.13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9.96%,属于对挂牌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公司未及时披露涉及诉讼及进展公告,仅分别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2月14日补充披露。
ST奥盖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唐玉迁、时任董事会秘书窄桂健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负有责任。鉴于该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系统遂采取了上述自律监管措施。(记者里豫 邓玉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