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8月14日,湖南省证监局公布了对湘财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此外,湘财证券分管的2位副总裁、合规总监以及项目负责人等4人则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处罚。
湖南证监局发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或“公司”)存在4大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业务尽职调查过程不够审慎。公司未前往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对公司发行的金汇25、26、27号资管产品底层资产对应的采购协议、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银行回单、货物签收确认单等文书的真实性履行相应的现场核实程序。
二是公司代销业务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公司代销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产品时与云南信托签署了《湘财证券云南信托金融产品代销主协议》,并约定了代销费用。公司又通过与广东中诚实业签署《财务顾问框架协议》及附属协议《财务顾问费及支付》的方式,额外收取一笔费用作为代销费用的一部分。
三是个别营业部员工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时未充分说明金融产品风险。四是个别营业部员工在推介代销金融产品过程中未审慎评估客户购买产品的适当性。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款、《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等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湖南省证监局决定对湘财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湘财证券应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合规风控和勤勉尽责意识,妥善处理客户纠纷,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湘财证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湖南省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外,湖南省证监局对李翰园、王小平、张仁良、Charles Yang(杨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其中,李翰园作为湘财证券时任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裁,在公司发行金汇系列产品过程中未主动识别、控制业务的合规风险,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王小平作为时任湘财证券分管经纪业务的副总裁,在公司代销云涌系列产品过程中,未主动识别、控制业务的合规风险,湖南省证监局决定对李翰园、王小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张仁良作为时任湘财证券合规总监,对公司发行金汇系列产品尽职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未督促公司整改并及时向湖南省证监局报告。Charles Yang(杨光)作为时任湘财证券金汇系列项目负责人,在公司发行金汇系列产品过程中,未充分了解基础资产的权属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湖南省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两人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