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药监药行罚【2020】TH4号)显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问题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4月2日,吉林省药监局收到吉林市场监管的投诉举报单(编号:2122000002004021484412)。该举报单称,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寒感冒颗粒”等品种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问题。
经查证,该公司生产的“风寒感冒颗粒”生产批量未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工艺规程;“风寒感冒颗粒”批生产记录不规范,追溯困难。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被吉林省药监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被警告。
来源:吉林省药监局
官网资料显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科研、开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民营股份制药企业,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从事中成药、针剂的生产研发。
天眼查显示,该企业成立于成立于1996年7月,刘鹏是持股54.40%的第一大股东,刘龙、刘森各自分别持股15.83%,为并列第二大股东。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部分内容(来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7月16日,该企业因拖欠税款被列入欠税公告名单累计3次,欠税税种分别为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记者 牛荷)
来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