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是否必须帮助员工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企业帮助员工办理个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事项
(1)如果纳税人在多家企业申报过个税,需要导入所有企业的个税申报数据,进行申报。
(2)申报成功后,如果需要补税,通过企业三方进行缴款;如果需要退税,补充纳税人的Ⅰ类银行卡账户,申请退税。
(3)纳税人应当向单位提供所有收入、扣除、优惠等信息,并进行书面确认。
(4)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单位代办,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
注意:
①Ⅰ类账户一般指常用的借记卡,可以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
②不管是纳税人个人办理,还是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纳税人个人都应当对报送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