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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4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优化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对已在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按“先落户后就业”的原则,在市区办理落户。
此外,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在杭州市区办理夫妻投靠和老年投靠落户时,取消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的条件限制,可在市区办理落户。
编辑:黄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