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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3月8日,中梁控股发布授出认可令公告。
公告显示,于2022年11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2年5月票据的受托人就本金金额约为1865万美元尚未偿还的2022年5月到期8.5%优先票据,其中公司为发行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一份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接获呈请。
公告显示,如果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于呈交呈请的日期后对公司财产的任何处置(包括诉讼中物权),以及任何公司股份转让,或公司股东地位变化,依据香港法律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的认可令。
中梁控股宣布,公司已根据呈请申请转让其已发行股份的认可令,高等法院于2023年2月23日授出认可令,其中包括,自呈交呈请日期起,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转让(以已缴足或入账列为缴足为限),将不因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无效,尽管呈请已呈交。
编辑:黄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