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3月4日,财经网从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该部门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高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通知》要求提高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对适用于《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的引进人才,经认定,其职工家庭在本地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即: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宣城市区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万元,县(市)公积金贷款不超过40万元。购买存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不超过40万元。
《通知》明确,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保底政策。对45周岁以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保底可贷额20万元。
此外,促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上浮公积金贷款额度。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 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标准等级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再上浮20%。
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已有北海、南宁、重庆、济南、宁波、晋中、中山、达州等多城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内容包括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等。
编辑:王亚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