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2月22日,深交所对申通快递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就近日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说明购买回购股票价格为1元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输送利益;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定依据等。
具体来看,2月15日,申通快递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显示,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不超过124人(不含预留份额);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不超过1,955.99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28%,其中1,435.64万股用于首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520.3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在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时间内转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元/股。
相比较来看,申通快递股价今日收盘报8.1元/股,是该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1元/股的八倍不止,这也意味着申通快递的员工买到即赚到。
值得一提的是,该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来源可追溯至2020年8月27日申通快递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50元/股(含)。
截至2021年1月15日,申通快递累计回购股份1,955.9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8%;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603.90万元,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若是按照1元/股售出该部分股票,申通快递账面上亏损超过2.16亿元。
对此,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申通快递提取回购股份的数额、回购股份价格、近期市场可比案例的折价情况等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元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的基本原则。
另一方面,申通快递董事兼总经理王文彬拟认购298.12万股,按照当前股价计算,直接获利超两千万元,是该员工持股计划最大的直接获益者。整体上看,公司董高监合计拟认购546.67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7.95%。另有888.97万股由不超过116名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分得。
对此,深交所要求申通快递补充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定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申通快递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有两个考核期:第一个是2022年快递业务量增长率不低于当年度快递行业增长率或2022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第二个是2023年快递业务量增长率不低于当年度快递行业增长率或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多数投资者纷纷质疑该员工持股计划的行权条件过低,涉嫌给管理层输送利益。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也要求申通快递详细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