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3-08-04 10:59 来源:网摘 作者:综合报道
今起,省质监部门将组织遴选我省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8月15日前,汽车产品质检中心、相关科研院所、汽车生产企业、汽车4S店等工作人员,可通过组织申报参与。
新调整修订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省质监部门将组织遴选我省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以下简称“专家”)。“按照要求,各地须在2013年8月15日前完成汽车三包专家申报工作。”遴选结束后,若销售方与消费者发生三包纠纷,省质监局可组织专家,为争议处理提供技术咨询,处理争议。申请人可登录“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http://124.127.255.192:8080/qczj/)进行申报。
根据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
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
规定要求,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整车三包有效期包修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60日内出问题可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发动机换两次无效可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责任编辑: 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