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12-25 08:58 来源:人民网-汽车频道 作者:
2013年起将要实施的汽车行业法规大盘点(4)
《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
通过时间:2012年12月3日
施行时间:2013年1月1日
2012年12月3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称,为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程,规定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天然气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
主要内容:
公告称,生产、进口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的企业,应按国五标准要求向环保部提出环保型式核准申请,并按时报送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年度报告以及车辆识别代码(VIN)信息。环保部对通过审核的车型颁发环保型式核准证书。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在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验、环保合格标志核发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排放标准规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各级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停止其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
对生产、进口、销售超标车辆的,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总结:从驾照考试流程到汽车召回等方面都出台了相应的法规,相比之前的法规更加严格、更加具体。一方面体现了国家对于汽车行业的重视、更体现了行业整治的必要性。除了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监管部门从严治理的决心,这些法规不仅使更多的行业行为有法可依、受法保护。更便于车企以及相关部门更好的合作,促进汽车行业健康、积极、有序的发展。
(人民网-汽车频道)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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