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12-25 08:58 来源:人民网-汽车频道 作者:
2013年起将要实施的汽车行业法规大盘点(2)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通过时间:2012年8月21日
施行时间:2013年1月1日
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除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规定外,其它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1、取消“过井盖”单边桥项目
新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取消了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2、新增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
新规定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另外收费。
3、新司机致人死亡倒查发证民警
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4、大中型客车增雨雾天模拟考试
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调整后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小结: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其中酒驾和遮挡车牌将处以12分扣除,闯红灯、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扣6分。
责任编辑: 陈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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