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8-04 11:01 来源:网摘 作者:
北京保险业就“7·21”特大自然灾害机动车保险理赔作出六项承诺———
■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应赔尽赔、足额赔付”
■应积极协调汽修企业先行采取必要的措施
■案件责任明确将可以现场定损、现场赔付
■应承担投保车辆自行施救产生的合理费用
北京“7·21”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了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全市机动车辆受损数量众多、受损情况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在北京保监局指导下,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在京各财产保险公司,就受灾车辆保险理赔事宜作出六项承诺。
第一,各保险公司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执行适度宽松的理赔政策,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应赔尽赔、足额赔付”。
第二,各保险公司处置因暴雨受损车辆时,积极协调汽车修理企业先行采取车辆排放水、晾晒、内部电路封堵保护等必要处理措施,再开展车辆查勘定损等后续工作,以避免车辆损失进一步扩大,维护车主利益。
第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内,承担因暴雨责任导致的车身、车内饰、车上电子元器件等各方面损失,以及发动机进水后对发动机的拆装、清洗、换油等费用;在附加险“涉水损失险”(或类似附加险条款)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因水淹、涉水行驶、在水中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相应损失。
第四,对于没顶或车内水淹至仪表台之上的车辆,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可做推定全损处理,依据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给予赔偿。
第五,各保险公司建立快速理赔绿色通道。对于责任明确、损失确定的案件,可实行现场定损、现场赔付。
第六,保险公司承担投保车辆因暴雨受损后自行施救产生的合理费用。
相关部门提示广大车主,对于水淹车辆,您应第一时间督促汽车修理企业做排放水、晾晒、电路保护等先行处理,避免损失扩大。受损严重的车辆完成修理后,您应关注汽车修理企业对车辆发动机、电子元器件等关键部位做修复检验,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随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