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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刑5月1日生效 醉驾将直接被吊销

大家车网 2012-06-13 10:09 来源:网摘 作者:

  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记者了解到,为了配合刑法修正案对交通驾驶行为的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今日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根据最新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 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从1000元起罚。从5月1日开始,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行为,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而对于公务人员来说,醉驾的后果将是被开除公职。

  “醉驾”首次入罪下月起执行

  去年8月底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关于“醉酒驾驶”、“飙车”入罪等条款,几经审议后,刑法修正案(八)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飙车、醉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危险驾驶如何定义,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哪个属于危险驾驶,危险驾驶究竟应该怎么罚,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今日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

  根据现行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一年内醉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终身禁驾。

  公职人员醉驾“铁饭碗”不保

  公务员一旦“醉驾”被罚,就要面临被“炒鱿鱼”的危险。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就意味着公务员醉驾被判拘役将被开除公职。

  网民希望醉驾者受严惩

  近日,网络投票中得到调查结果,在已参与的305位网友中,有54%的人认为处罚得当,应该严惩醉驾;有35%的人认为处罚太轻,醉驾危险性太大;只有9%的人认为处罚太严,矫枉过正了。

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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