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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标准

大家车网 2011-09-19 10:5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上周五,财政部网站正式挂出《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的通知》。据该通知,今年10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

  推广车辆要达到的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相比去年5月份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公布的节能汽车推广车型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均有所提升。

  上述通知强调,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标准不变,即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继续给予一次性3000元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

  2010年6月起,发改委、工信部和财政部出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对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发动机排量为1.6升及以下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混合动力汽车和双燃料汽车),按不同整车整备质量及手动挡、自动挡区别之后,厘定不同的油耗标准,只要在相应油耗标准之内的,皆可获得3000元节能补贴。

  自去年6月发布首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至今年5月份发布第六批目录,工信部共发布了400多款可享受3000元财政补贴的节能车型目录,国内几乎所有乘用车厂家都有相应产品入围。

  财政部上周五公布信息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补贴资金107亿元,支持推广节能汽车357万辆,取得良好的政策效果。

  补贴政策推出推动实施第三阶段油耗目标值标准。通过一年多的节能汽车推广,新生产的1.6升及以下乘用车提前达到第三阶段油耗目标值标准(6.9升/百公里)的比例已超过60%,为明年1月1日实施第三阶段油耗目标值标准创造了良好条件。

  第三阶段油耗目标值标准全面实施后,每年新生产的1000多万辆乘用车可实现年节油200多万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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