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2-16 00: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导读]昨天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昆明车主龚先生买了新车后,以1万多元钱买了足额汽车保险,在买车后不到一个月就出了车祸,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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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买了车险,新车出险后保险公司为何拒赔?昨天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昆明车主龚先生买了新车后,以1万多元钱买了足额汽车保险,在买车后不到一个月就出了车祸,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
据介绍,央视报道中的龚氏兄弟购买的工程车价值60多万元,两兄弟在江苏买车后,买了总保费13000多元的保险,然后才把车开回昆明。回到昆明后两人去办车辆的落户手续,由于市政府给工程车一定的优惠政策,但优惠政策需要审批,所以这辆工程车的落户手续要在一个月左右才能完成。然而龚氏兄弟在新车到手的第28天时,在没有上正式车牌的时候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倒车时将一个小孩轧死,法院判决龚氏兄弟承担死者的各项赔偿金27万元。由于意外发生时,有关车辆临时号牌已经过期,保险公司因此拒赔。肇事车辆车主代理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同意给无牌新车上保险,在理赔的时候又以它是无牌新车为由拒赔,这是自相矛盾的。
之后,龚氏兄弟将太保徐州中心支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保险有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龚氏兄弟保险赔偿金25万余元。
据了解,2007年公安部取消新车移动证,改为实行“临时号牌”。市民购买新车后,在办理正式牌照之前,如果是在北京市辖区内行驶,则可到各交通支大队车管站领取行政辖区内的临时号牌,最长时限为7天。如果是要跨行政区域,临时号牌最长时限不超过30天,过期即作废。
按照我国交通法规规定,在临时号牌过期,且正式车牌没有完成办理时,新车禁止上路行驶。对有关违法行驶车辆,交管部门将按照“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车辆予以暂扣,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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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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