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1-25 11:43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蹉跎6载“汽车三包”今年上半年有望出台(2)
原因:
举证难、索赔难成汽车维权最大障碍
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成为消费者汽车维权路上的最大障碍。
随着佛山以百为计量单位的4S店扎堆竞争,各家经销商的售后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代表着相关4S店的口碑,因此大家都在自觉改进服务质量。但是,要做到人们通常意识中的“三包” 包退、包换、包修,仍是难上加难。其中,包退是最难实现的。有消费者向本报反映,他在佛山车城一家合资品牌4S店买的新车开了一天,就发现左后方车门的自动锁不会自动落锁,并且耗油量有点非正常偏高,要求退车却遭到经销商拒绝。在包换方面,究竟使用多久出现问题可以换车、究竟是否车辆本身质量问题来换车,成为跨在“包换”前面的两道坎。包修方面,存在问题在于厂家还是消费者责任的界定上,另外纠纷最多的就是哪些配件属于包修范围,消费者“蒙查查”。
经销商:
能找厂家解决的,自然不找消费者掏钱
出现汽车消费纠纷时,与消费者最直接面对面的往往是经销商。但经销商面对这些纠纷时,似乎也有他们“理由”。“出了问题能找厂家解决,自然不会让消费者掏钱”,这是经销商最常用的解释。经销商的意思是,厂家不接受这是自身责任,经销商又不能自己亏钱修,自然板子只能打在消费者身上。
所以,不少经销商在记者的采访中,也认为关于“汽车三包”法规的出台能有望解决汽车消费纠纷中的问题。但对“汽车三包”法规出台后如何执行,经销商仍感觉有些担忧。顺德金图名帝豪4S店总经理何卫武说,“汽车三包”之前迟迟未能出台,在于汽车产品并不像家电等产品,汽车有上万个零件且来自不同的配套厂,在这样的情况下实行“汽车三包”,对厂家要求非常高,操作、执行起来有很大的难度。
业内人士:
规定出台有望使纠纷解决趋向公平
本地汽车分析人士张景添表示,即使汽车“三包”规定出台,消费者也不要寄予太高期望。首先,“三包”规定实际上是为了明确生产商、销售商、维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制度化、规范化汽车产品的权责关系,主要功能并不完全是为保护消费者。
当然,“三包”规定出台后,各种纠纷解决的程序、方法明晰,一定程度上可以使目前的纠纷解决趋向公平。
责任编辑: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