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8-05 16:1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新《条例》实施 深圳重典治交通能否出奇效(1)
从8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被认为是全国罚款额度最高、最严厉的交通处罚条例。据了解,深圳1979年仅有3563辆机动车、4533名驾驶员;目前全市拥有157万辆机动车、165万名驾驶员,汽车保有量居全国前列,道路车辆密度近300辆/公里,为全国最高。这个条例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深圳日益复杂的交通环境?严管重罚能够给城市汽车文明打开多大空间?
每天都开出高额罚单
8月1日下午,从汕头一路高速开车到深圳的司机蔡某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偷着乐了。交警发现,乍看是“粤B0?95F”的该车车牌,细看却是用彩色小胶贴在车牌上做了手脚,把“E”变成了“F”。像这样为了躲避“电子眼”抓拍超速自作聪明改变号牌的行为,8月1日以前只是罚款1500元了事,但从当日开始,依据新《条例》,蔡某将面临“5万元罚款,扣12分,依法拘留15日”的严厉处罚。新《条例》对这种“改头换面行为”的罚款额度比旧《条例》高了30多倍。
私家车主张先生买了新车,取得了临时通行牌证上道行驶,但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8月1日被交警发现后,按照规定他被扣留了机动车,还被处以6000元罚款,并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张先生说他刚开车,还不清楚新《条例》,也不知道按规定一定要将临时通行牌证挂在规定的位置,这样处罚太严厉了。
还有一辆湖南牌照的凯美瑞车主姓曾,称其车是婚车,7月31日到达深圳,8月1日刚把车牌上的花给扯下来,纸屑还没有打扫干净,导致车牌有污损。交警按照新《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处以6000元罚款,暂扣曾先生驾驶证6个月。曾先生大喊冤枉,“这个处罚太严厉了。我昨晚才过来,不清楚这里的条例,如果知道的话,我肯定会把车牌洗干净。这对我们外地车主不公平,交警队应该给我们车主解释。”
据介绍,新《条例》实施首日,共查处各类涉牌证违法39宗。深圳市交警局新闻发言人徐炜告诉记者,新《条例》确实对违规驾车人起到了震慑作用。闯红灯,旧《条例》规定每次罚款500元,但新《条例》规定,闯红灯第三次罚款1000元,第五次要扣驾照;车辆如有污损、遮挡,旧《条例》规定罚款500元,新《条例》改为罚款6000元,扣证6个月;新车刚上路没牌照,原来作为无号牌处理,罚款200元,现在将罚款1万元、扣证6个月。最厉害的当属对泥头车(即重型自卸货车)的处罚,以前超载最多罚款2000元,现在是一超五罚,不仅罚司机,还要罚泥头车主、车辆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等5个责任人,最高罚款将达8万元。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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