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6-12 02:07 来源:爱卡汽车 作者:陈文博
近日,广东省政府将环境保护部《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前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复函》转发给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等9个市政府,并要求尽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复函》同意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前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实施时间为6月1日。这也意味着,继北京和上海后,珠三角将成为第三个实施国IV标准的地区。
珠三角地区自6月1日起实施国IV标准
据悉,珠三角地区将从6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达不到该标准的新车将不能上牌。而为了配合国Ⅳ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广东省有关部门此前已经颁布了粤Ⅳ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标准,目前广东省正在大力推进粤Ⅳ车用成品油的供应。
不过虽然新政从6月1日起实施,但目前珠三角部分地区未正式执行机动车国Ⅳ上牌标准,现在上牌的仍主要是国Ⅲ车型。而且目前珠三角地区各大加油站还没有正式供应国Ⅳ油。
目前珠三角地区加油站尚未供应国Ⅳ油
研究表明,一辆符合国IV标准汽车的污染物排放,将比同类型国Ⅲ标准的车降低50%,仅燃油环保品质的提高就可使整个珠三角机动车排放总量减少15%-20%。
编辑点评:新国IV标准的实施对企业加快产品升级和节能减排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因油品升级而导致的油价格提升应该更加透明一些,这样新标准的实施才能赢得消费者的支持。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