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资讯 >行业 > 行业政策 > 交强险费率实施浮动 买的还是不如卖的精

交强险费率实施浮动 买的还是不如卖的精

大家车网 2007-06-21 08:11 来源:爱卡汽车 作者:翟元

1.费率浮动机制出台始末

  “所谓奖优罚劣,其实是变相增加费用。”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一经公布,就引起了广泛讨论和争议。6月1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至此,备受关注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终于浮出水面。

  根据草案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将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则将负担高额保费,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以此实现“奖优罚劣”。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去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机动车保险险种。这个本意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保障的法规,由于事关每一个机动车车主的切身利益,因此自问世以来就争议不断,接连遭遇“暴利”、“信息不透明”等批评。为了完善交强险,中国保监会提出了费率浮动方案。可惜,从目前车主的反应看,这个方案越改似乎背离初衷越远。

  费率浮动机制出台始末

  是“按责论赔”,还是“无责赔付”?

  从去年7月1日交强险实施之日起,这个问题就备受争议。由于交强险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因此实行的是“无责赔付”原则。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无责赔付”的规定,却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同一起车祸中的受害人获赔不一,甚至出现无责方须为肇事者埋单的局面。不少车主甚至质疑,该规定有变相鼓励“碰瓷儿”的嫌疑。

  另外,赔付额太低、保费暴利问题也一直是社会舆论的焦点。据悉,交强险的保费为1050元,最高赔付金额为6万元。对此,不少车主意见很大,认为6万元的赔付额实在太低了,根本起不到保障作用,如果想要得到保障,必须重新投保第三者险,这明显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交强险提高了费率,降低了保额,严重侵害了广大车主的利益。”

  据了解,今年以来,质疑交强险保费的声音从未停止过。3月20日,北京律师刘家辉在网上征集车主的意见,希望在得到车主授权后向保监会提出“交强险保费听证申请”。4月27日,在得到来自全国各地的156名车主的委托后,刘家辉向保监会递交了交强险听证申请书,请求召开听证会,将交强险的费率结构及理赔数据公之于众。

  就在刘家辉要求保监会听证的同时,4月6日,北京另一名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保监会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不予受理。4月27日,孙勇将保监会告上法庭。这一天,正好是刘家辉向保监会递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听证申请书》的日子。

  网上一份调查数据显示,在4862名受访者中,有91.65%的人认为交强险是一项负担,只有8.35%的人认为是保障。而针对“认为交强险应缴多少才合理”的调查中,5092名受访者有48.04%的人认为是500元以下,42.87%的人认为应该取消,只有0.65%的人认为可以在1000元以上。

  面对社会各界对交强险“暴利”的质疑,4月23日,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7月1日将对外公布经营情况,如有大幅调整将召开听证会。5月22日,保监会正式表示7月1日起将在全国统一实行费率浮动机制。6月15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公之于众,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正式出炉。

共 2 条1/2首页上一页1 2 下一页 末页

责任编辑: 许乐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