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3-08-21 15:04 来源:网摘 作者:综合报道
夏季因气温炎热、天气变化无常,历来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季节。有数据显示,夏季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能占到年总事故量的七成以上。随之而来,因车祸赔偿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其实,在车祸索赔维权上,也是有“技巧”可讲的。昨日,辽宁新正源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长红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通过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案例,对此进行了详细解析。
技巧赔偿请求有法可依才能获赔
案例回顾:唐华驾驶轻便摩托车去买菜时,与一辆小轿车相撞严重受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小轿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唐华负次要责任。唐华是母亲守寡拉扯大的独生儿子,老人家经受不住丧子的巨大悲痛,一病不起,半个月后就过世了。唐华的家属向小轿车司机索赔时,要求其同时赔偿唐华母亲死亡的赔偿金和丧葬费,对方不同意,官司打到了法院。但法院审理时驳回了原告方要求被告赔偿唐华母亲之死带来各种损失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交通事故的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等。本案中,可就唐华的医疗费(抢救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唐华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直接财产损失等向小轿车司机索赔。唐华母亲或许是因唐华的死亡悲伤过度而亡,但这并不说明其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唐华家属的这一请求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被法院驳回。但唐华近亲属可就因唐华死亡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向小轿车司机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技巧可选择更有利的起诉地
案例回顾:杨某外出务工时在广西遭遇交通事故,肇事客车属广州市某公司,肇事司机系该公司员工。交警部门认定,客车司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杨某准备起诉索赔,但不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律师建议杨某到广州起诉,因为广州的赔偿标准要高于广西。
律师说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但对于大多数纠纷来说,有管辖权的法院并非仅仅一家,常常存在管辖权竞合的情况。因此,原告在选择向哪个法院起诉时,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诉讼成本越低越好。在哪个法院打官司方便,往返所需的时间少,所花的交通费等开支少,就选择哪个法院。二是远离地方保护主义干扰。避开对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之法院,可避免人为的因素干扰案件的公正审理。三是利用地方差异,选择赔偿标准高的法院。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故不同地区的法院审理同类纠纷,依照的当地标准不尽相同,判决结果上往往存在差异。因此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不同,最终的赔偿结果很可能相距甚远。
本案中,杨某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到广州起诉,获得的赔偿较之广西的标准整整高出4万余元。
技巧:财产保全与起诉同步提出
案例回顾:小邓乘坐梁某驾驶的夏利车外出郊游。当车行至一路口时与一出租车相撞,造成小邓瘫痪。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梁某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小邓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梁某及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项达成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梁某却未自觉兑现其尚欠的42万余元。当小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执行法官发现,梁某原来经营一家海鲜楼,事故发生后,已转让给他人,自己不见踪影。尤其可恶的是,因梁某为夏利车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他利用投保人的身份,将保险公司理赔此次事故的保险金6万多元也卷走。法院只好裁定本案中止执行。
律师说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纠纷中,法院不能主动扣押当事人的车辆和其他财产,新交通安全法出台后,交警部门也不能长期扣押肇事车辆。这也给一些肇事者有了可乘之机:想方设法变卖或转移自己的财产。作为受害者,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未雨绸缪,尽可能查清被告的财产状况,并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掐断赔偿义务人赖账躲债的“后路”。申请保全的财产,主要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及股票等。
绝大多数车辆都购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相应的商业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按规定理赔。因此,申请法院保全的财产,还应包括请求法院依法冻结保险公司应该支付但尚未支付的理赔款。本案中,如果小邓当初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梁某逃债的企图就不会轻易得逞。
关键词:索赔维权 责任编辑: 郑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