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8-14 07:30 来源:京报网-北京日报 作者:
本报讯(记者 刘冕)市交通委昨天下发通知,今后,成品油运输将避开道路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的7时至9时、16时至20时。
目前,道路交通高峰时段,经常可以在城市中心区的道路上看到成品油运输车。为了给道路减压,交通部门要求各成品油销售企业加大对城市中心区成品油储存、运输、装卸等设施、设备的投入,增加成品油的储存能力,减少白天配送数量,实现车辆、油库、加油站之间信息共享和实时监控,落实成品油装卸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保证成品油夜间运输装卸作业需要。
各成品油销售企业要调整配送计划,科学调度运输车辆,充分利用网络化管理和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等科技信息手段,优化成品油配送计划,加强运输车辆的组织调度,降低车辆空驶率,避免道路交通高峰期集中用车和循环用车,实现多网点配送和多品种配送。
按照规定,各成品油运输企业要加大夜间运输量,削减白天运输计划;无市区货车通行证的车辆不得在限行时间和区域内运输,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车辆不得在高峰时段,即7时至9时、16时至20时上路运输。
责任编辑: 可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