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资讯 >行业 > 交通运输 > 国务院:四个节假日小客车免受告诉过路费

国务院:四个节假日小客车免受告诉过路费

大家车网 2012-08-03 07:41 来源:北国网-辽沈晚报 作者:

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全国高速“过路费”。

由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同意,昨日已下发通知,这意味着辽宁也将按照出台方案实施,假期内高速免费通行,最早国庆节,车主们就可享受到此举措。

今年春节期间,河南、山东、河北等八地交通运输部门就已“试水”免收高速公路费,不过免费时间很短,且大部分都在通行低谷期,还看不出太多的效果。

而此前,辽宁省已规定为运送蔬菜等生活物资的车辆开放“绿色通道”,免收高速公路费。

追问

辽宁何时实施?正等文件

昨日,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获知《方案》通过,虽尚未接到正式文件,但一定会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待《方案》下发后,包括交通部门在内多个部门还将制定相关细则,更好地为《方案》服务。

机场高速是否免费?待研究

《方案》中提出,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责任编辑: 林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