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7-04 08:22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导读]东莞东城公安分局和东城交警大队日前决定实行巡警和交警警务前移改革。其中派出所民警先期处理车祸,而交警可先期处置治安事件。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闫海滨 南都记者昨日获悉,东城公安分局和东城交警大队日前决定实行巡警和交警警务前移改革。交警在上路“大巡逻”时,可先期处置治安事件,而公安巡警在巡逻中,也能先期处理交通事故并疏导交通。东莞警方称,东城公安和交警的这种警务前移改革,有点类似于国内个别城市的“交巡警”。不过东城的这种改革,巡逻交警和公安民警主要职责还是做好自己分内之事。
案例:派出所民警先期处理车祸
东城警方介绍,今年6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一辆江西号牌的大货车在八一路与环城路交接处倒车,撞上一辆粤B号牌的小轿车发生轻微事故。当时正在此路段巡逻的东城派出所民警袁警官发现后,立即采取措施对现场进行保护,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东城交警大队民警前来处理。
在等待交警前来期间,派出所民警对双方的证件进行检查,并对事故进行了解,对事故现场进行拍摄,疏导现场交通。约10分钟后,东城交警赶到,袁警官将事故案件移交给前来处理的民警。因为有民警提前介入,车祸现场没有发生任何纠纷,也没发生交通拥堵。
亮点1:巡警也可上路疏导交通
东城公安分局称,每天他们都有不少民警在路面巡逻,此前主要是维护路面治安。而根据此前与交警联合实施的警务前移改革,公安分局巡逻民警在路面除了处理治安事件外,也要先期处置交通事故。
根据上述改革措施,巡警可以疏导交通,也可以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巡逻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拍照取证后,疏导车辆撤离现场,防止交通拥堵,并通知交警处理;对于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则保护现场,通知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到场处置。
亮点2:交警可先期处置治安事件
东城交警称,今年3月底东城交警大队抽调60名民警及协管员,在全市率先开展交警“大巡逻”工作。根据规定,这批警力每天都将上路巡逻,并实行指纹打卡签到制度。“交警大巡逻,主要为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巡逻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治安案件,没做相应的规定。”
而实施警务前移之后,交警在巡逻中如发现治安案件,也要先期处置。“如遇到抢劫、抢夺或小偷小摸现象,要制止并控制保护好现场,等待移交给公安机关。”此外实施警务前移后,巡逻交警在路面也可以接受群众治安报警,并先做好防护工作,然后通知公安分局处理。
东莞警方称,东城公安和交警的这种警务前移改革,有点类似于国内个别城市的“交巡警”。不过东城的这种改革,巡逻交警和公安民警主要职责还是做好自己分内之事。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