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2-01-06 07:30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
从2004年到2010年,泸州城市人口已从54万人增加到80万人,主城区出租车运力则从2004年的19.2辆/万人,下降到12.9辆/万人。泸州主城区现有的1037辆出租汽车供不应求。近日,泸州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举行,民盟泸州市委组宣处副处长朱兵在自己的提案中,呼吁有关部门对泸州出租车的拼车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泸州市道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主城区内新增207辆出租车,春节前投入运营。
政协委员呼吁规范拼车行为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朱兵。据他介绍,目前,在高峰期“打车难”已经是众多泸州市民面临的日常问题,随之而来的是,“拼车”受到众多市民和出租车司机的欢迎。
“拼车可以减少出租车的空车时间和油耗、气耗,节约能源。同时,也能减少城市交通压力和汽车尾气排放量,提高相同时间内出租车的盈利水平,减少乘客的费用支付。”朱兵说,但拼车容易引起矛盾纠纷,安全性不够等等。
“但我还是更倾向于支持‘拼车’行为。”在提案中,朱兵建议,“有关部门应对出租车拼车行为的性质作出明确表态,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允许,以让出租车司机和市民更好把握。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对拼车服务、计费方式以及投诉举报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春节前新增207辆出租车
朱兵的提案在市民中引起广泛争论,有表示支持的市民,也有持反对意见的。为此,记者联系到泸州市道管处相关负责人。针对朱兵的提案,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泸州市的出租车运力确实比较紧张。“经过调研,我们已经着手准备在主城区内新增207辆出租车,预计在今年春节前投入营运。”该负责人说。
而对于拼车行为是否被允许?该负责人表示,这主要建立在乘坐出租车的首位乘客是否同意。“在顺路、不耽误时间的情况下拼车,确实能够让出租车更大地发挥公共交通工具的作用。但是,拼车的前提是必须要征得第一位乘客的同意,否则,司机不得强行再拉载其他乘客。”
此外,该负责人提醒:如果市民搭乘出租车时,遇到强制性的“被拼车”情况,可以记下出租车的车牌号及车行,及时向执法监督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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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重庆市出租汽车在营运过程中已允许乘客合乘(即拼车),但合乘必须征得第一乘客的同意,非合乘路段产生的费用由第一乘客支付,合乘路段产生的费用由合乘人各承担80%。而在福建省福州市乘坐出租车,在乘客同意的情况下,出租车也可以允许合乘,合乘时,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即合乘部分向每位乘客各收取60%的费用,燃油附加费可以由同乘客人平摊。
责任编辑: 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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