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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市政路纠纷 可否限车限速?

大家车网 2011-08-25 07:29 来源:羊城晚报钟传芳 周松 许琛 黄博纯 作者:

[导读]自上周起,“小区规划路纠纷”系列报道一出街,旋即引发全城读者热议。羊城晚报QQ报料平台几日内收到数十名热心读者的反馈。其中不乏“长篇大论”的深入分析,亦有言辞激烈的真知灼见。

自上周起,本报一周关注“小区规划路纠纷”系列报道一出街,旋即引发全城读者热议。羊城晚报QQ报料平台几日内收到数十名热心读者的反馈。其中不乏“长篇大论”的深入分析,亦有言辞激烈的真知灼见。记者为此整理了出了“两大派”。

责任派:

政府和开发商应“各打五十大板”

在之前的报道中,记者曾以10年来见诸报端的诸多小区为例,分析为何小区屡屡难保安宁?居民利益常常成为牺牲品,如此现状错在开发商还是政府?始终众说纷纭。

Q友“Laoban是老班”认为,规划局信息不公开透明,市民买房时,对所买楼盘周边规划信息“蒙查查”。而且,对于开发商在售楼时有关规划范畴的承诺(如将商用物业当居住物业卖、将规划市政路讲成小区私家路等行为),政府也未能发挥好监管职能。

读者谢忠明则言辞激烈,“我相信政府应该早就有规划,反而开发商隐瞒事实,让众多小区住户上当受骗而已!”

更多的Q友认为,在破坏小区宁静的责任归属上,政府和开发商更应“各打五十大板”。

Q友叶小姐的住所虽然无市政路规划,但她一直留意相关报道。她认为,若市政路规划时间在小区建设之前,则政府与开发商要各分担一半责任,“小区开发商没有按规划开发,验收部门怎能让商家过关开卖?”她认为,政府负有更多责任,“政府要在监管和验收的环节,扮演好把关者角色”。

Q友“高手”则担忧道:“出现这样的问题,政府和开发商难逃其责!既然早就有规划,为啥不早公告广大市民?开发商只顾赚钱不讲良心……政府不能为了解决交通就啥也不顾。不然的话交通问题没解决好,又弄出别的新问题!”

实用派:

问题出在谁那,谁出钱补偿业主

一些Q友认为,纠结于孰对孰错无补于事,他们更愿意探讨有何切实措施,能够为小区居民支招,缓解小区私家路打通后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难题。

“局部服从全局,这是一个叫了几十年的口号。现在人人划地为王,导致人人无路可走。”Q友“yps”建议,若是前期

责任编辑: 吴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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