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9-20 11:3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广东将从下月1日起在全省纳入联网收费的73条高速公路上,对使用粤通卡成功缴纳路桥通行费的车辆,给予当次车辆通行费9.8折优惠,优惠金额在系统后台结算时予以返还。届时,全省至少将有超过660万车主有机会从中获益。据悉,该项政策日前已获省政府批准通过,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试行期暂定为2年。
打折仅限73条高速路
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昨天联合发布《通知》,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行驶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并使用粤通卡成功缴纳通行费的车辆,享受当次应交车辆通行费2%的优惠,优惠金额在后台结算时予以返还,试行期至2012年9月30日止。
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此次优惠政策只针对省内已纳入联网收费的73条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及高速公路代收普通公路次票目前不能享受该优惠。如因粤通卡异常情况导致刷卡不成功而改为使用现金交费的,车主也不能享受9.8折优惠。
优惠金额按月结算返还
对此前已经配备粤通卡的老用户,自 10月1日起,使用粤通卡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金额将会按月结算自动返还;至于尚未购买粤通卡的车主,他们只要花30元购买粤通卡,在高速公路人工缴费车道刷卡缴纳车辆通行费,即可享受通行费9.8折优惠;而如果车主花300元同时安装粤通卡和ETC车载装置,则既可实现不停车缴费,又能享受通行费9.8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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