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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五路口将实施渠化改造5月底完成拆迁

大家车网 2010-04-30 10:42 来源:易车网 作者:记者 苏言 通讯员 马鲲鹏

28日下午,记者从城区道路渠化工程建设动员会议上了解到,济宁火车站、红星路等五处路口实施路口渠化改造。5月31日前完成拆迁任务,6月中旬完成管线迁移改造,10月1日前工程全面竣工。

在去年城区部分路口渠化改造的基础上,我市确定今年继续对济宁火车站、红星路与济安桥路、红星路与琵琶山路、红星路与火炬路、火炬路与北外环五处路口实施渠化改造。拆迁范围为五处路口规划红线范围内需要拆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户数32户,拆迁房屋7560平方米。

本次拆迁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不具备回迁安置的条件,除能退后重建的以外,全部实行货币补偿。对于不能退后重建的给予一次性补偿;商业门面房1、2、3类地段补偿标准分别为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200元、2000元、1800元;其他非商业用房合法建筑面积补偿标准为1、2类地段每平方米1200元,3类地段每平方米800元。

拆除非国有、集体单位的非住宅房屋,根据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偿;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扣除已使用年限的土地评估价格后给予补偿;土地性质为划拨的,评估房屋时扣除基准地价的40%。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拆迁的住宅房屋用作商业用房,且符合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同期纳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时间一致。1~5年的,按同类住宅房屋评估价格提高30%的标准给予补偿;6~10年的,提高40%;11年以上的,提高50%。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拆除,一律不予补偿。

另外,被拆迁非国有、集体单位的房屋所有人的附属设施,由所有人自行拆除。有线电视每套补偿300元;电话移机费每部补偿240元;暖气增容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补偿;暖气片设施按每组100元补偿;空调拆卸费补偿,柜机每台200元、挂机每台150元;太阳能、电热水器拆卸费每套补偿100元;管道煤气每套补偿3600元;网络宽带往返移机费每户补偿360元。

搬家补偿费按拆迁住宅房屋8元每平方米,每户补助总额不低于600元的标准。

本次拆迁,由拆迁人按住宅每月6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发给被拆迁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营业用房按每月14-18元每平方米的标准,生产、办公、仓储用房按每月7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发给被拆迁人3个月的经营性补助费。

另外,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要先期启动红星东路与火炬路和市第二人民医院路渠化工程,并结合北外环路升级改造一并实施火炬路与北外环路口渠化工程,然后启动济宁火车站路口以及红星路和济安桥路交叉路口工程。 

责任编辑: 杨小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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