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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三家医院可为残疾人学车体检

大家车网 2010-04-13 09:34 来源:易车网 作者:殷玉国

时报4月11日讯 (记者殷玉国)日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了山东省可对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进行体检的28家指定医疗机构,其中济南有三家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由于操作条件暂不具备等原因,我省残疾人进行学习培训和驾车上路还要等一段时间。

28家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学车体检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4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明确: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在申请驾驶汽车时应到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其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评估。

据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对身体有严格规定:要求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必须身体协调性好,能够自主坐立,坐位平衡至少达到平衡功能三级分法的三级水平;双侧肩关节内收均达到130°,双手操作力能达到100N(牛顿)以上。

日前,省公安厅经与省卫生厅协商,对残疾人机动车驾驶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了确认并公布。这28家医疗机构是: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安市中医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威海市市立医院、威海市文登中心医院、枣庄市市立医院、枣庄滕州中心人民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中医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德州市人民医院、滨州市人民医院、日照市人民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莱芜市人民医院、东营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菏泽市中心血站体检中心。

培训学习、驾车上路尚需时日

省公安厅还对供残疾人驾驶的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管理进行了规定。要求不论新旧车辆,必须到正规车辆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加装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并由加装企业出具加装合格证明。然后凭此证明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无论是否免检车),检验内容包括设置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辅助装置制动性能是否良好,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件有无松动,铭牌标明的产品型号和产品编号与所安装的是否一致等等。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办理时需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加装辅助装置的型号和产品编号。

虽然从法律上为残疾人驾车开了绿灯,但由于残疾人驾车需安装的操纵辅助装置标准4月2日刚刚出台,目前我国并无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用车和教练车、考试车。同时,用于驾校培训残疾人的教学大纲和内容尚未确定,现在残疾人还不能立刻进行学习、考证。因此,驾车上路尚需一段时间,我省将尽快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让残疾人早日实现自己的驾驶梦想。

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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