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4-04 10:18 来源:易车网 作者:张立
近日,哈市物价局、交通局共同起草了《哈尔滨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燃油附加与燃油价格联动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今起正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哈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将实行出租车燃油附加与国内燃油价格直接挂钩,燃油价格分为三个区间,每上升一区间,燃油附加费同时增加1元,最高增加额度是3元,即市民每乘一次出租车最高可能需要承担3元燃油附加费。
为何联动:消除油价波动对出租行业影响
采访中记者获悉,按照国家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涨跌超过4%,国家即考虑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所以实施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可以通过加收燃油附加费,也可以采取调整运价等方式进行。哈市经过调研决定,为稳定出租车业者收入水平,保障市民出行方便,按照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将在哈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燃油附加费与燃油价格的联动机制。
收取方法:燃油附加费乘客最高掏3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价格联动将以哈市现行出租汽车基本运价结构为基础,将燃油附加与国内燃油价格直接挂钩,同向运行。方法见下表:
联动涨跌点:5.29元 6.81元 8.33元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燃油附加以每乘次1元为联动单位,当燃油价格高于或低于某一预定联动点时,相应每乘次增加或减少1元钱的燃油附加(以5.29元、6.81元、8.33元分别作为三次燃油价格预定联动点)。
征求意见稿中,燃油价格以93号汽油为代表品种,以捷达车为代表车型,出租车日行驶里程按391公里,日均耗油按37升,日均乘次按37次,每月运营天数按30天计算。
告知方式:蓝黄红三色贴
哈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将启动出租车运营价格新的动态管理模式,即以现行的起步价+单位运价作为基础价格,以燃油附加作为应对燃油价格波动的“调节砝码”,当进入第三个燃油价格联动点,则适时同向调整出租车基础运营价格,然后,根据国内成品油市场行情变化,重新研究制定下一个联动周期方案。
按照联动方案规定,当国内燃油价格涨跌达到联动点时,由哈市交通局会同物价局启动燃油附加调整程序,调整程序应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届时,哈市将印制发放出租车使用的燃油附加通告,印刷使用蓝、黄、红3种颜色的不干胶贴,分别代表1元、2元、3元的燃油附加,而当具备通过计价器调整条件后,通过调整计价器方式实现;在不具备通过计价器调整条件前,则通过印制发票方式解决。
征求意见和建议途径:登录(http://hrbpb.gov.cn)反馈意见
电话:0451-84591728
截止日期:4月12日
责任编辑: 杨小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