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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交通违法扣分加重 酒后驾车罚12分

大家车网 2010-03-25 11:13 来源:易车网 作者:

从4月1日起,加重扣分内容有: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分,酒后驾车此前扣6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扣12分,此前扣6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扣12分,此前扣6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扣3分,此前扣2分。

酒驾处罚翻倍一次扣12分

从4月1日起,公安机关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将由现有的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据介绍,此次修订的重点之一,即对酒驾行为的处罚升级,由原来的扣6分调整成扣12分。

近年来,酒后驾驶等因驾驶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危害。故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加大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此次修改中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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