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2-08 09:21 来源:易车网 作者:
土方车违法关性命 将设立条规限载限速(2)
强化经济制约也是一招
最近有关部门在治理土方车违法违规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比如,对肇事的单位吊销资质,但问题是走了这家来了那家,受经济利益驱使,闯祸事件恐怕不会杜绝;对土方车驾驶员进行考试,但由于一些驾驶员本身文化水平就不高,希望通过考试,让驾驶员“魂灵生进”,可能性不太大。我以为,要给土方车套上“龙头”,不妨强化经济手段,也许会有较好的效果。
对有资质、或者已经中标可以进行土方运输业务的单位,在接受项目前,先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整个项目进行评估,确定利润,然后由保险公司介入,保险公司强制将利润的一半作为交强险预交。待一个年度,或者一个项目结束,联手交警部门对该企业进行评估,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事故,扣除必要的保费外余款返还;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再从企业预交的款项中按比率扣回。如果发生重大交通肇事,可以完全扣除先前预收的保费。同时,对该企业下一个年度的交强险费大幅度提高。
同时,保险公司也可办公到现场,对车辆性能、行车安全,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进行检查、教育、督促。哪家保险公司负责此项业务,由各家保险公司公开投标。保险公司执行情况如何,由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然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只要制定的政策合理可行,各方利益互相牵制,相信土方车肇事事件会大幅度下降。
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
遏制土方车、搅拌车肇事,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
以前那些大型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查获率很低,查到后处罚也不重,一旦肇事也多由保险公司赔偿。违法违规成本过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一些缺少社会公德的驾驶员,安全观念淡薄,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奇了。
建议今后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管力度,综合运用人工的和技术的手段,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查获率,且一经查获,一律按上限处罚。鉴于大型车违法违规的社会危害性大,甚至可以考虑另立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另外,也可修订保险条款,对于放任自己行为造成事故的,保险公司免责,一切赔偿责任皆由肇事者自己承担。
若能如此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那些原来有恃无恐的“霸王车”,将很快有所收敛。
强化检查监管发动市民参与
我们常州市土方车以前也经常闯祸。几年前土方车牌照较小,悬在车后,经常被泥水污染,有时夜间随意抛洒泥土甚至肇事,交警都查不到车。后来,交警部门将土方车牌照做成大号的,悬在车身的高端处,这样就一目了然了。
要强化对土方车的检查监管,我想,办法总是有的。除了做大牌照以外,交警部门还可以对建筑施工企业约法三章,规定运行线路,确保无污染行车。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比如,可以对沿途居民发放监督卡,鼓励居民一旦发现有跑冒滴漏及违法行驶的土方车,就及时进行举报。同时,对违法违章车辆所在的企业,可以责成其出人出力处理现场,并且课以罚款。
要给土方车套上“龙头”,只要交警、城管等部门合力出击,并动员市民一起参与,是能够将土方车嚣张的违法势头压下去的。
在“防卷入”上动点脑筋
土方车轧死人的事接二连三地发生,固然和驾驶员交通法制观念淡薄,片面追求运营收入有关,但是从另一角度来看,大型车辆设计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应加以改进。
譬如土方车和搅拌车很容易在右转弯时和骑车人发生碰撞,乃至将人整个儿地卷入轮下,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驾驶室较高,后视镜有较大的盲区,驾驶员很难看清右后侧有没有骑车人紧紧跟着。假如后视镜更先进一些,车身两侧的动态能一目了然,就有利于驾驶员采取应急措施。还有,土方车、搅拌车轧死人的事故,有不少是车身带到骑车人后将其卷入车下,继而轮过人亡。那么,是否能在前后轮之间加装一块挡板呢?因为一旦发生人车碰撞,它可以将人阻挡免遭后轮碾压。
既然土方车经常轧死人,我们除了要求驾驶员谨慎开车外,显然还得不断克服汽车自身在行驶中所暴露出来的缺陷,攻克难题,使车辆技术性能更加先进,从而让驾驶过程更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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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孟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