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2-08 09:21 来源:易车网 作者:
土方车违法关性命 将设立条规限载限速(1)
源头设卡重典惩治
“土方车等”频频肇事的缘由越来越清晰,有关部门惩治的力度也越来越大,然而成效似乎还不能令人满意,究其原因,“打蛇未至七寸处”。为此,我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从源头上设卡。即在每一个建筑项目中,涉及土方或水泥搅拌业务的,建立前期被许可承揽的资质审定和安全承诺协议签订的程序。通过源头上的积极预防,特别是施工方与承揽方之间权利义务的确定,把不安全因素的防范提前一步。
二是从线路和时间上设防。即规定并限定土方车、搅拌车等重型车辆的行驶道路,或布点式地设定必经之路,在这些道路上装置超载检测器,同时还可以在运输时间上作限定。通过对行驶道路和时间的控制,让违法超载的作业者处处陷入被监管的环境之中。
三是在肇事相关对象与工具上设罚。即重罚违法违章相关联者,如对违章超载者,除了驾驶员扣分并罚款外,追加对建筑项目委托方和承揽方处以驾驶员罚款数10倍的经济处罚;第二次相同的违章,除了以上处理外,肇事车扣车一周,用类推的方法来加重处罚。再如对违法违章后又致人死亡且负全责主责者,肇事车扣车一月,年度发生两起以上此类事故的单位,所有车辆停运一月,也用类推的方法来加重对肇事单位的处罚。
如果说上海建筑工地之多,是今日上海必经的阵痛和明日上海美轮美奂代价的话,那么借鉴明初朱元璋提出的“吾治乱世,非猛不可”的方法,实行“重其所重”的原则,以“治乱世用重典”的方式,减少土方车肇事,则是把为民工程做成惠民工程的惟一选择了。
层层转包是祸害
我们天天喊“制止大型车肇事”,可这马路杀手,屡屡出现,事故频仍。光去年年底的35天里,就有18人惨死在他们的车轮底下。如果我们不能从根子上找原因,来个釜底抽薪,那么,这血洒马路的悲剧,还会继续演下去。
那肇事的司机是元凶,固然可恨,应该严惩。但是,躲在幕后的那些层层转包商呢,利欲熏心的他们是酿成事故的罪魁祸首,我们能放过他们么?如果不把这个盖子揭开,大型车“吃人”
的现象就难以解决,我们一切努力的效果,也将大打折扣。
大型车层层转包所引起的这种祸害,已让我们触目惊心!其实,类似这种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早已随处可见,俯首可拾。“层层转包”,早把我们害苦了。例如,医药领域里有了太多的中间转包环节,药价如孙悟空翻筋斗样的上窜,让药贩子住别墅,叫老百姓吃药(绝对的高价);建筑行业多次转包,用劣质钢筋、廉价水泥,加上粗制滥造,刚建成的新楼就成了危楼;学校食堂只要多转包两次,青菜就会卖成肉价钱,瘦了学生胖了学校总务科长;食品供销部门一转包,过期的、劣质的、假冒的食品会充斥柜台。最近又听说“连死人也不放过”的奇闻:有的医院太平间的“业务”也必须经几层转包,才顺利出手,尸体才能太太平平地转到火葬场……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层层转包,让多少人花了冤枉钱。
一言以蔽之:“层层转包是祸害,亏了老百姓,肥了不该肥的人!”这一点早已被诸多事实所证实了,只是眼下肇事的大型车把我们给逼急了,我们才再用重锤去敲响鼓。但愿我们能早一天根除这个大肿瘤,也让百姓早一天放心。
关键在于出重拳
对于土方车的整治工作,去年12月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曾召开联席会议发动职能部门加强管理,但看来土方车的违法行为,还没得到根本的遏制。今年1月份以来,仍不断传出土方车轧死人的消息,土方车超载闯红灯更是屡见不鲜的现象。由此可见,必须出重拳才能解决问题。
为什么土方车还没有被套上“笼头”?我以为,与它违法成本太低密切有关。土方车撞死人,肇祸司机判个三四年太轻了。何况,现在还出现“轻判后再要轻”的严重问题,这样的处理,何以体现“法治”的公正性严肃性?我以为,撞死人负全责者应服刑十年左右,并以劳动所得来补偿死者的经济损失,其所在单位也不可再从事这类运输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8000辆土方车中竟有千辆左右是无资质的“黑车”“病车”,而更多的土方车车高体大,视觉盲区不小,刹车不能及时奏效,成为大“祸根”。对此,资质必须检验,“祸根”必须铲除,司机必须培训。要刻不容缓,一个不漏地进行,因为这是“性命交关”的大事情,岂能视同儿戏,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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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孟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