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2-23 11:09 来源:易车网 作者:
朝天门占道停车乱收费问题,在众多车主和市民的苦苦等待下,昨日终于有了一个回音——昨天下午,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和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召开紧急会议,要求渝中区停车办、朝天门占道停车经营方重庆天邦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从今天开始,严格执行1元/小时的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本周五将作整改检查
针对主城各区都存在的占道停车乱收费现象,市政设施管理局表示,给占道停车单位三天作为整改时间,比如准备1元的停车票、塑封版的收费公示等,本周五,物价局将对主城区的占道停车收费展开全面大检查,车主停车时遇到乱收费,可保留票据,拨打物价局的12358热线电话投诉。物价局人士表示,对于停车收费的投诉,保证每个都落实和回复。
天邦公司称不再下收费任务
而本报追踪报道一周的《朝天门路边停车有三“怪”》也有了结果,天邦公司负责人邓亚林表示,他们昨天已布置下发1元面值的停车票,并要求收费员严格按1元/小时的收费标准执行,同时该公司还表示,他们不会再对收费员下收费任务,收多少是多少,不能通过变相涨价来完成收费任务。一旦市民在朝天门遇到类似的情况,也可拨打天邦公司的专人职守投诉电话:63897773。
“停车乱收费的问题再解决不好,我都无颜面对广大车主了。”昨天,市政委下属的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副局长黄立丰表示,将会出重拳整顿占道停车乱收费问题,让广大市民和车主满意。
市民投诉
停车遭遇乱收费
市民投诉遇尴尬
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办事人员称:要进行查处,但两个月后给回复
“简直太过分了。”刚踏进晚报接待室,市民刘先生就气咻咻地给记者讲述自己在朝天门陕西路的停车经历。
刘先生是一个较真的人,连续几天看到晚报对朝天门占道停车乱收费进行曝光,不料昨天他开车到朝天门办事,就遭遇了乱收费——停车依然被收了4元/小时。“不知道是不作为还是默许乱收费,朝天门的停车乱收费难道就没人整治得了?”刘先生表示,自己已向物价局和停车办进行了投诉,但结果却让他并不满意。
停车收费仍要4元/小时
昨天中午12时许,刘先生到朝天门办事。街道旁停了一长溜汽车,刘先生滑行了将近100米,在金海洋商场对面才看到一个空位。这时一位大妈走过来说:“停车吗?每小时4元。先交1个小时的,现在是12点50分。”
刘先生想想不对劲,质问收费员:“报纸登了消息,占道停车费每小时1元?为什么还收4元?”对方说:“这是月票的停车位,就收4元。”
刘先生越想越想不通,他向12358物价监督投诉电话进行举报,对方要他带着停车票到位于渝北区金山路八号的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投诉。
举报中心说两个月回复
下午2点左右,刘先生到该中心投诉。一穿红色上衣的女士复印了停车票,并请他填写了投诉登记表后表示:“你可以回去了,我们处理后再回复你。”
“我能不能请求你们现场查处?”刘先生问。“特殊情况才可以现场查处。”女士表示:“至于哪些是特殊情况,这个不好说。”“那么,什么时候能收到你们的回复。”刘先生又问。“这起投诉将转给渝中区物价局处理,按照程序,可能需要两个月。”至于按照什么程序,为何需要两个月时间,这位女士没有细说。在刘先生的追问下,她表示:“我们会尽快。”
刘先生又问:“占道停车收费,政策规定到底每小时多少钱?”该女士回答说:“每小时1元。”刘先生再追问:“现在有几家占道停车收费在执行每小时1元?而每小时2元、3元的比比皆是。朝天门占道停车竟然每小时高达4元,作何解释?”该女士说:“占道停车场这么多,物价部门不可能一家一家去查。”
刘先生本来还有许多问题想问,但这位女士此后对刘先生的问话爱理不理,刘先生只好走了。
停车办称乱收费要处罚收费员
下午3时许,刘先生又到市停车办投诉。一男工作人员简单听了几句,表示:如果是收费方面的问题,属于物价局管,我们不管。看刘先生不走,他仔细询问后,才将渝中区停车办主任邓伟请了出来。
邓伟见面就表示:“我一定会给你满意答复,多收的停车费,一分不少地退给你,我们还要对收费员罚款,如果情况严重,可能会开除。”但刘先生对这种处理意见并不满意,“大多数收费员都是下岗职工,他们谋生不易。”刘先生说:“他们收的这4块钱,可能是按上边的规定收取的,也给了票的。收费员并没有错,如此处理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邓伟回答:“他们涉嫌乱收费,有些人为了多创工作业绩,可能会擅自提高停车价格。现在的标准是,如果你停1小时,就交1块钱;2小时,就交2块钱,每小时1元。”
那么为何下面不执行这个规定呢?邓伟回答得很肯定:“我们正在开会,要坚决执行。”
晚报时评
民生问题无小事
刀口
七天过去了,重庆主城街边停车“每小时一块钱”仍是水中花、雾中月。
作为媒体,坦率说,我们有些出汗了,急的。“一块钱”下不来,市民每天还将为此多掏成千上万元;而这么多年了,我们又何时见到主城曾有“一块钱”的停车地儿?
那么,市物价局当初为何要制订“一块钱”呢?制订后不执行或不监管执行,叫不叫失信于民?当失信于前,投诉于后时,为何还要等“两个月”才解决?或许,一块钱在他们眼中微不足道——既然车都买得起,还在乎一块钱?
再看市政委、市停车办等部门,面对本报监督,虽先后四次承诺要整改,可效果在哪里?至少,2元/小时或4元/小时的收费依然如故,车主舆情鼎沸,可就是见不到他们的具体行动。难道,在他们眼中,这是小事?或者,这与他们的隐秘利益关系密切?
据调查,目前我市已拥有300万辆机动车,仅主城,每天进出停放的车辆数以十万计,数以十万的“一块钱”算下来,不是小数,个中利害,谁都能一眼看穿。可“民生问题无小事”(温家宝语),无论物价局和市政委,对此都应该有个明确说法了,否则,就是对群众利益的冷漠和蔑视!
责任编辑: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