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2-16 09:34 来源:易车网 作者:
摘要: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N、P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超过1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经交通安全教育后可给予办理恢复,此项业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交警部门督促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恢复业务。
本报讯 (记者 徐艳 通讯员 交宣)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N、P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超过1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经交通安全教育后可给予办理恢复,此项业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交警部门督促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恢复业务。
●给予办理恢复的驾驶证范围
1、2004年5月1日后,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包括系统注销和注销),尚未重新申请初学业务的驾驶证。
2、2004年5月1日后,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已经重新申请初学业务尚未办结的驾驶证。
3、2004年5月1日后,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已经重新申请初学业务并已办结的驾驶证。
4、2004年5月1日后,由于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系统注销导致逾期未换证,驾驶证状态为“逾期未体检”的驾驶证。
因逾期未办理换证被注销的驾驶证(状态为“逾期未换证”)不在此次恢复范围之内。
卖到脱销日系三强华南近期行情走势汇总 /都是百万身价 为您揭秘广东富豪最爱的8款豪华SUV /本周车市大浪淘沙最高优惠1.5万
>>>>>>更多精彩原创 请点击广州大家车网<<<<<<<<<
责任编辑: 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