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1-25 08:52 来源:易车网 作者:王鹤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遭遇纠纷,往往要耗时耗力上法院打官司,昨日,记者从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了解到,深圳交警已试行将“人民调解”引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制,调解费用全免。省交管局表示,时机成熟,该措施将向全省推广。
昨日上午,记者在深圳交警部门看到,交警大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派出民警依法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和做出责任认定,对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在10日内向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后,移交人民调解员按照“合法合理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依法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员在接到事故当事方书面申请后制作《调解受理申请表》,并在5日之内组织当事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后送达当事方。未能达成协议的,则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外,人民调解员还随时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当事人的解答留有记录,对依法进行的交通事故调解还将建专门档案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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